按照省旅游局《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利用微信微博开展“文明旅游”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市旅委日前做出专题部署,要求各区县(市)旅游局(委)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动员辖区内行业组织、旅游企业、旅游从业人员利用多种渠道参与各项活动的宣传发动,积极引导广大游客参与“文明旅游随手拍”公益活动,努力在全市形成“人人都是文明旅游践行者、传播人、监督员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“文明旅游”微信微博系列活动具体内容:
一、“文明旅游随手拍”微信、微博传播活动
在“浙江旅游官方微信””和“浙江省旅游局官方微博”上,广泛征集全省各类文明旅游随手拍图片,并进行文明旅游优秀图片的转发和评奖活动。
1、活动时间:2015年8月—2015年9月
2、活动平台:浙江旅游微信、浙江省旅游局微博
3、活动内容:开辟专题栏目,游客可以将在浙江旅游期间发现的文明旅游行为随手拍下来,并上传该平台进行点评后发布。其他网友可对该文明旅游行为进行点赞。最后按点赞数量多少进行评选及奖励。
4、奖励办法:优秀作品上报国家局,进行评选。
二、全省旅游微信微博“文明旅游大联动”活动
要求全省各市、县(市、区)旅游局(委)、旅游企业在各自官方微信、微博上,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大宣传,鼓励微信、微博编缉人员开拓思路、创新体裁,围绕“文明旅游”主题发布相关微信、微博图文消息。
1、图文消息发布时间:8月 10日—9月 10日
评奖统计截止时间:9月16日
2、活动参与方式:以#文明旅游#为标签,结合地方特色或创新体裁,发布图文消息。并把图文消息链接上报浙江旅游资讯达人(微信群)。
3、评奖及奖励
在截止日期前单篇图文消息阅读量为考核依据,阅读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。
名 次 | 排 名 | 奖 励 |
一等奖 | 1-3名 | 现金 500元 |
二等奖 | 4-8名 | 现金 300元 |
三等奖 | 9-20名 | 现金 100元 |
参与奖 |
| 现金 30元 |
●优秀作品将会在浙江旅游署名推送 ●所有参与活动小编所在单位,将会在浙江旅游手机报等渠 道露出并表彰 |
三、“文明旅游公约”大转发活动
在全省各市、县(市、区)旅游局(委)官方微信、微博上,发起以“我承诺我会文明旅游”的话题传播,通过广大网民的转发、分享等行为,在全省范围大力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。
该图文消息及程序由浙江省旅游信息中心编缉开发
1、活动时间:8月 27日—9月 18日
2、参与方式:转发分享图文消息,转发包括文字内容“我是浙江 XX人,我承诺我会文明旅游”。
3、活动形式:公众帐号推送图文消息,号召浙江人民通过微信分享至朋友圈和微博分享 转发,并在文案中附参与者的信息,例如“我是浙江 xx人,我承诺我会文明旅游”。
以地级市为单位,在浙江地图上以红点(多少)的展现方式, 单位数量展示该地区参与人数。
此项活动的重点在于发动各地市县/区微信、微博账号,联合发起活动,倡议并拉票。
4、活动奖励
以获“点亮”数多少进行排序
奖励:评选“文明旅游”宣传示范单位的依据
四、“不文明旅游行为”拍砖活动
编制“不文明旅游行为”的漫画,并在微信、微博上开展“最遭人鄙視”的不文明旅游行为投票活动,进一步提高广大游客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意识。
该图文消息及程序由浙江省旅游信息中心编缉开发
1、活动时间:10月 8日—10月15日
2、活动形式:
投票—查看图文消息,并投票选出漫画中的最令您反感的行为
分享—转发分享图文消息后即可查看投票结果(拉票)
评论—在原图文下写评论发表您的见闻或见解
奖励—您的评论被小编筛选显示后,以被“赞”数从多到少进行名次排序
3、评奖及奖励
名 次 | 排 名 | 奖 励 |
一等奖 | 1名 | 现金 1000元 |
二等奖 | 2-3名 | 现金 500元 |
三等奖 | 4-8名 | 现金 200元 |
参与奖 | 被小编筛选显示的评论 | 现金 100元 |
●以上奖励不重复 |
活动联系人:陈俊 13906523272
刘珏 13757171987